货物运输车辆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进出货物运输管理,合理控制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决定对租用运输车辆重新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运输单位进行招标,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各种证件(副本及复印件),并交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投标,如不中标退回,中标者留做签定运输合同保证金,投标方投标前在我公司有未结算款项并且金额大于本次投标保证金的,可转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二、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1、公司租用的车辆,尾气排放和喇叭噪声等指标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
2、公司租用的各种运输车辆,需营运、保险、税费等有关手续齐备车况良好,备有防火、防雨等器物,能够保障运输物资的安全。
3、为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中标方所安排车辆进入厂区后,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安全规定、制度,保证招标方员工及车辆司乘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招标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中标方司乘人员的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凡因车辆原因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4、若在作业过程中因车辆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负责、负担全部费用。
三、标的及运输要求
1、运价按照货物重量和运输里程定价,包括回程货物及配货价格。(祥见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表二)
2、公司安排的往返运输以重载为主,轻载按回货价格计算运费。
3、运输货物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如不能按时卸货造成客户不满意,客户退货及其它损失,招标方将不支付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四、中标履行
经过投标低于封顶价格最多者,招标方经评标后,确认一家中标方,中标方需3日内交纳保证金20万元,招标方与其签定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五、中标单位必须服务于招标方,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方时间要求派车、装车、卸车,第一次停用10天,第二次停用20天,第三次停用30天,在此期间招标方有权租用其它车辆,其产生的运费高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负担,如再次发生,将视为中标方违约,自动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六、招标方不负担任何内销客户的卸车费用及杂费。
七、因业务需要,需调集装箱来公司内装货的,实行货代公司比价方式确定货代公司装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八、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中所列地点除特别标注的,一律指行政区(既包括所辖县、乡、镇等地)。
九、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中所列地点以表中运价为准,表一之外的地点按运价标准结算要求表二中运价执行。
十、付款条件
运输方开具全国统一规定的税务运输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清晰,发票各项目填写齐全。运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结算一次,财务部以结算日为准满90天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付款,一律不付现金。如中标方不能按时结算,其付款日顺延。
十一、履行期限
本次竞标后合同履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二、投标方请认真阅读上述各项条款,一旦投标视为同意接受上述规定。
十三、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3日17点前携带有关证明到市场部报名,1月14日开标。
邹平宏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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