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苑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黛溪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的指导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对宏苑小区(山东亚视集团职工生活区)实施物业管理。
一、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具有个人产权的高、多层住宅楼、平房及归山东宏诚集团公司部分所有产权的楼房、平房、商贸房。
座落位置:邹平县黄山三路7号。
管理界限:东至月河一路;南至黄山三路 ;西至东城商城;北至南范东西街 。
占地面积:12.51万平方米(约)。
目前状况:楼房54幢、平房12幢。
户数:1736户(约),建筑面积约13万平米。
二 二、 物业移交约定
1、 1、优惠条件
1)、宏苑小区已经政府投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本次物业招标以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现状移交。物业移交实行“整体移交、提供优惠、自负盈亏”的原则,中标者签订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生效时,宏苑小区(山东亚视集团职工生活区)的所有物业管理将整体移交中标方全面管理。
2)、招标方提供7#楼(建筑面积2325平方米),由中标方经营管理,其经营收入用于补充小区的维护管理费用。2
2 、 2、 中标方办公及服务用房
招标方提供物业用房为现物业办公室及13号楼2-3楼400(约)平方米,供中标方使用。
3、宏诚集团公司产权房的物业费收取,有人居住或经营的由居住者或经营者交纳,无人居住的(约3000平方米)不得收取物业费。
4、电 4、电费收取权移交
双方确定移交时间后,中标方即同时获得售电权和购电权,由中标方负责到供电公司购电。
5、水费收取权移交
待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方即获得水费收取权。
三、委托中标方管理事项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
(一)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车库、车棚、楼(屋)面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严格按照省政府第313号令《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消防、监控,值班、巡视,卫生防疫,设点摆摊等。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噪音、环保,临时电线、水管拆装,物料运输等的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物业管理配备的办公用品、设备,维修工具、设备、器材。
(十)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政府规定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
(十一)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中标方维修时,中标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十二)不经招标方或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增加建筑物。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三年,期间如本小区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可按照规定选聘物业企业或者续聘物业企业,本中标方可继续聘用也可终止聘用。
五、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方式,收费标准按照邹价发【2019】 3号文《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也可提供更优惠的物业服务收费。
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可按规定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 1、报名时间:2022年 元月5日- 元月12日17:00点止。
2 2、报名地点:宏苑小区物业公司
33、3 3、 联系人:于统生 电话:13581161896
七、提交投标书的内容 :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3、投标人(物业管理公司)情况介绍(包括现在服务于哪些小区)。
4 4 、拟采取的管理方案及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后进行投递。以上材料不应该有涂改,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需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88八、 八、开标、评标、中标
1、按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截止日后,由公司评标委员会公开开标、评标。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方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书的内容及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中标。
九、中标通知:
在八 在评出中标单位之后,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并通知未中标方。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投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现金支票或网银缴纳),由宏诚集团开具“收款收据”,未中标者持“收款收据”5日内退还保证金。
十一、 十一、合同的签订
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后,应2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办理交接,交接完毕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2、 2、如中标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返还。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 十二、 不尽事宜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 山东宏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元月五日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华创迅采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人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 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华创迅采网站客服电话:0543-3199878 0543-3288636